欢迎访问重庆市轻工业学校官方网站『公办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重庆市首批示范校』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logo_name

规章制度

您的位置: 首页 > 学保科 > 规章制度 > 内容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预防学生溺水江边巡逻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05-16 13:55:18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预防学生溺水江边巡逻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强化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督厅〔2015〕1号)精神,认真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预防学生溺水江边巡逻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督厅〔2015〕1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防溺水工作“六不准”要求,结合我校紧傍嘉陵江实际,加强童家溪镇同兴渡口周边巡逻,严禁学生到嘉陵江中游泳戏水,坚决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江边巡逻人员构成和考核
江边巡逻由学校值班中干、各专业系值班老师和学校保安组成,由当天值班校领导进行考核。
二、江边巡逻时间段
每年的4月上旬至10月上旬(以学保科安排的江边巡逻值班时间表为准,其中学生放暑假期间除外)。
三、江边巡逻工作要求
(一)巡逻时间与交接班时间
1.正常行课期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15:30—19:00,分两组,每组两人;交接班时间为17:45;
2.星期五下午15:00—21:00。分三组,每组两人;交接班时间为17:00、19:00;
3.星期六、节假日上午10:00—21:00分五组,每组两人;交接班时间为12:00、15:00、17:00、19:00;
4.星期日、节假日最后一天上午10:00—19:00分四组,每组两人;交接班时间为12:00、15:00、17:00。
(二)巡逻工作具体要求
1.巡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制订的江边巡逻值班安排表执行江边巡逻工作。
2.巡逻值班人员必须填写好江边巡逻情况登记表,做好组与组之间的交接登记工作。
3.星期六、星期天及节日学校放假期间,第一班的值班登记簿由学保科办公室当天值班人员送到江边值班地点,进行交接登记。
4.组与组之间的交接要做到准时准点,在下一组人员未到达之前不得脱岗或提前离岗,确保正常江边巡逻值班秩序。
5.对不按时到岗、脱岗、提前离岗、消极巡逻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学校的值班履职制度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责任追究。
四、巡逻人员的车费及值班补贴
1.江边巡逻人员的来回车费,按学校到同兴车站公交车收费标准,每次每人来回共计4元计发;
2.江边巡逻人员的高温清凉饮料补贴按每人每次10元计发;
3.江边巡逻人员的值班补贴按每人每次20元计发;
4.江边巡逻人员的车费及值班补贴,根据《嘉陵江边巡逻情况登记表》登记的实际巡逻情况,由学校学保科按月统一计发。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2016年4月5日

相关热词搜索:重庆市 轻工业 预防 学生 溺水 管理办法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