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届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普通话、应用写作).doc
重庆市第二届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财经类).doc
重庆市第二届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 通用类项目竞赛规程和要求 普通话项目竞赛规程 一、大赛名称:重庆市第二届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普通话比赛 二、项目设置: 1、普通话语音基本功展示。 2、语言综合能力展示 三、竞赛方式 各区县所属职业中学、中专学校以区县为单位组织一个队参赛。每队7人,其中男生人数不得少于二人(女子职中除外),各队队员应由不少于三个专业的学生组成。 四、竞赛规则 (一)比赛内容及形式 1、普通话语言综合能力展示:(集体项目 分值比例70%) 各参赛队集体表演自行准备作品一个,包括讲故事、诗歌、散文、戏剧片段的朗诵等,内容应反映中职学生的理想、道德、情操,情调积极健康。脱稿,限时6分钟。 特别说明:凡已获市级以上其他比赛奖项的语言类作品不得参加比赛。 2、普通话语音基本功展示:(个人项目 分值比例30%) (1)指定篇目朗读(1分钟以内) 在参赛队中,现场临时抽签确定一名选手,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作品片段的朗读(不脱稿,声、情、形兼备)。朗读内容现场抽取。 选题范围:《普通话与说话训练(第二版)》教材(重大出版社 周晓波主编) (2)即兴说话(1分30秒——2分钟以内) A 看图说话 B 命题说话 以上内容二选一,由选手随机抽签决定。在参赛队中,现场临时抽签确定一名选手参赛。 (二)比赛准备 1、作品及参赛内容准备可参考以下资料: 我市中职学校现行使用《语文》教材 国学经典诵读材料 《普通话与说话训练》教材第二版(重大出版社 周晓波主编) 2、器材 组委会提供必须的音响、麦克风,若有特殊需要,请事先联系或自备,并于比赛前到现场共同调试。其他比赛用服装道具等自备。 (三)评分 1、分值比例 本次比赛评分采用100分制,分别是普通话语言综合能力展示(集体项目)占70分,普通话语音基本功展示(个人项目)占30分,其中朗读占10分,即兴说话占20分。 2、评分细则 (1)普通话语言综合能力展示(集体项目)评分标准 语音标准 25分 要求普通话语音标准,字正腔圆,吐字清晰,声音洪亮。 语言表现力 30分 要求正确把握作品主题及情感基调,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语言的技巧准确表现作品的内涵,与观众产生共鸣。 表演技巧 10分 要求体态语运用得当,大方自然,能准确为语言表达服务。 编排设计 5分 要求节目总体编排设计思路新颖,契合作品主题与情感基调,服装道具选择具有审美深度,其他形式的配合搭配得当,总体印象良好。 (2)普通话语音基本功展示(个人项目)评分标准 朗读 语音标准 6分 要求普通话语音标准,字正腔圆,吐字清晰,声音洪亮。 朗读技巧 3分 要求正确表达文意,节奏语调正确,停连得当。 流畅自然 1分 要求朗读流畅,语调自然。 即兴说话 语音标准 5分 要求普通话语音标准,字正腔圆,吐字清晰,声音洪亮。 语言表现力 7分 要求语言感染力强,体姿自然大方,表情生动,情感自然,能与观众交流。 内容组织 3分 要求内容紧凑,中心突出,条理清晰,立意积极向上,有一定创意。 自然流畅 5分 要求即兴组织语言,表达自然,思路流畅。
重庆市第二届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 通用类项目竞赛规程和要求 应用文写作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内容及形式 团体赛。选手在100分钟规内,完成竞赛,全套竞赛卷满分为100分。 1.应用文基础知识 20分(选择题、填空题) 2.应用文改错 30分(三个文种) 3.应用文写作 50分 二、竞赛答题方式 书面答题,选手准备答题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墨水)。 三、竞赛范围 包括条据、通知、邀请函、请示、计划、启事、书信、简讯,共8种文体。 要求掌握上述八种文体的基础知识及写法。 四、评分标准及分值 1.应用文基础知识 20分 ①填空题 8分 每空2分,出现错字、加字、漏字均不得分; ②选择题 12分(单项选择)每题3分。 2.应用文改错 30分 总共设置三个文种,共计15处错误。其中每个文种五处错误,内容涉及格式和语言表达。每处2分,要求找出错误并进行修改。 3.应用文写作 50分 设置情境进行书信或简讯的写作。 ①要求结合所给材料按要求写作; ②不少于500字; ③不得出现真实校名、人名和地名; ④不得抄袭。 五、评分标准 比赛内容 评分标准 备 注 一 基础知识 20分 填空题8分。共4小题,每小题2 分。 选择题12分。共4小题,每小题3 分。 错字、漏字、加字均不得分。 二 应用文改错 30分 共3小题,每小题2 分。其中每小题共设置格式、表达五处错误。要求找出错误并修改,每处2分,如果只指出错误未作修改只给1分。“修改意见”的措词可以灵活多样,能准确地表达意思即可。 三 应用文写作 50分 基础等级 一等(40—35分):切合题意,中心突出,内容充实,感情真挚,结构严谨,语言流畅,卷面美观,符合文种要求。 二等(34—30分):符合题意,中心明确,内容较充实,结构完整,语言通顺,字体端正,大体符合文种要求。 三等(29—24分)基本符合题意,中心明确,内容单薄,感情基本真实,结构基本完整,语言基本通顺,字迹清楚,基本符合文种要求。 四等(23—0分)偏离题意,中心不明确或立意不当,没什么内容,感情不真实,结构混乱,语言不通顺,语病多,字迹难辨,不太符合文种要求。 发展等级(10分) (一)深刻透彻:1、透过现象深入本质。2、揭示问题产生的原因。3、能预感事物发展的趋向和结果。 (二)生动形象:4、善于描写。5、记叙生动。6、有一定意境。 (三)有创新:7、见解新颖,材料新鲜,构思精巧。8、联想和想象有独到之处。9、具有个性特征。 (四)有文采:10、词语丰富,句式灵活。11、善于运用修辞手法。12、文句有意蕴。 1、基础等级评分以题意、内容、语言、文种为重点,全面衡量。 2、发展等级评分,依据12个评分点,不求全面,以其中一点突出者按等级评分,直至满分。 3、缺题目者扣2分,格式错误者,一处扣1分。每5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的不计。不足字数者,每少50个字扣1分。 计算机操作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说明 在规定的时间内(180分钟),根据给定的项目,利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素材(文字和静态图片), 制作成项目策划、产品使用说明书、项目申请报告等,内容要求必须具备封面、封底、广告宣传页和对开版面等的设计制作(内页数不少于5页),并使用网络共享打印机将其打印并装订为成品。 二、比赛软件环境 Window XP操作系统,office2003 ,Photoshop CS3,CorelDraw12.0(以上所有软件均使用官方简体中文版或汉化版),输入法使用极品五笔、智能ABC、拼音等输入法,相应打印机驱动程序。 三、参赛对象: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在册学生。 四、参赛形式:团体赛。 五、参赛要求 1.在系统默认状态下制作版面(不允许修改系统状态)。 2.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布局合理、结构清晰、规范。 3.色彩搭配合理、美观,设计新颖,有创意。 4.设计的成品内容连贯。 5.形成一套纸制项目成品,无纸制项目成品的组不予评分。 6.制作好的电子文档要求压缩后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大赛指定的邮箱中。 7.页面数量应达到大赛规定,超过的页面按数量、质量适当加分。 课件制作项目竞赛赛规程 一、参赛对象 参赛教师为中职学校各学科在职在编教师。 二、竞赛评判方式 采取“课件展评”与“现场制作”分项打分、综合评判的办法。前者占20%,后者占80%。 课件展评:教师在大赛报到时提交本人近期制作、使用的多媒体课件光盘(一式两份)。 现场制作:根据提供的原始素材(教材内容、图片、音频、视频等),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现时制作课件,制作平台不限(现时制作的教材内容随后公布大致范围)。 三、提供环境 大赛组委会提供以下软件环境: Windows XP (中文版) Dreamweaver CS3(中文版) Flash CS3(中文版) Fireworks CS3 (中文版) Photoshop CS3 (中文版) Authorware 7.2 Microsoft Office 2007(中文版) Director MX 2004 ACDSee 9 四、基本要求 1.课件的片头应出现规范的课程或知识点名称,样式不限,但不能在作品中注明作者名字及任何可以识别作者身份的信息标志。 2.送交进行“课件展评”的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一经发现为抄袭,将撤销上传作者的所有比赛资格;辅助教学课件的教学时间可为一课时或两课时,需做说明(或课件中说明)。 3.课件能独立于原创软件环境独立运行; 4.课件在突出重点,突破教学难点,从而起到辅助教学的前提下,可不必完全展示教学内容,因此,上交的展评课件以及现场制作的课件均须有教学说明及操作说明; 5.课件成果文件和文件夹的名字必须使用小写、且为半角字符,不允许使用中文和全角符号命名 五、评判标准 课件评价主要从操作的易用性(15分)、教学设计的完整合理性(40分)、课件制作的技术及艺术性(45分)几个方面来做参考。 1.课件没有导航、链接错误,容错性好,没有死机、假链接等现象;(5分) 2.人机界面简捷、人性化,操作方便、灵活,交互性强,启动、链接转换速度快(10分) 3.教学内容正确,组织思路清晰,结构严谨;(15分) 4.课件能帮助教学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能适应教学实际需要;(15分) 5.无科学性错误,语言文字规范、准确;(10分) 6.表现形式灵活多样(文字,动画,声音,视频等)、创意新颖;(15分) 7.美工:色彩搭配协调,视觉效果好,符合视觉心理(10分) 8.背景图片的处理效果、搭配恰当,呈现声音、图片与教学内容协调一致,无尾音、杂音(10分) 9.技术差异性评价(10分) 重庆市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办公室 2008年12月24日 重庆市第二届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 财经类项目竞赛规程和要求 会计实务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目的 通过本次会计实务手工操作技能大赛,规范学生的数字与文字书写,明确记账凭证的填制方法、会计帐簿的登记规则、利润表编制等会计业务流程基本操作技能,以达到提高学生的岗位执业能力,培养良好工作风与职业道德规范。 二、竞赛内容和方式 1.竞赛内容 (1)记账凭证的填制、审核(根据文字资料) (2)登账、结账和对账(只登日记账) (3)试算平衡表的编制 (4)会计报表的编制(只编制利润表) 2.竞赛适用教材 本届大赛以2007年财政部颁布《会计准则》为指导,具体适用教材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规划教材《基础会计》第三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初级会计实务》。 3.竞赛方式 采取以个人考核的形式,仿真模拟企业在一个月内所发生的有代表性的业务,评价参赛选手的手工记账操作技能。 三、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要在指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独立完成比赛; 2.比赛期间,不得接听手机,与他人探讨等,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用黑红两色水笔进行比赛,相关文具自备(黑红两色水笔、计算器、格尺、橡皮等); 4.大赛所需模拟企业的背景资料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 5.比赛时间为3个小时; 6.比赛成绩的评定,由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对选手的作品进行评判。 7.比赛中如有问题,示意裁判员妥善解决。 四、竞赛设施 1、企业背景资料; 2、记账凭证、账页、利润表; 3、业务操作相关辅助材料,如算盘、计算器、订书器、红笔、直尺等。 五、技能要求与评分标准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评分标准 专业知识要求 记账凭证的填制、审核 根据已知资料正确、规范地编制出记账凭证。严格遵守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1.漏填记账凭证、选错记账凭证种类该张凭证不得分; 2.单张记账凭证填制完全正确,每张得5分; 3. 单张记账凭证分录错误扣5分; 4.单张记账凭证填制不规范,每处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1.正确处理相关的经济业务、会计分录确定正确。 2.记账凭证中各项目按规范填写。 登账和结账 1.正确登记相关账簿; 2.账簿登记依《会计基础规范》要求,正确、及时; 3.月末结账规范; 4.4.错账更正准确、规范。 1.漏登、重登账户,登记错误不得分; 2.凭证登记正确每项得1分(包括日期、凭证号数、摘要、发生额、余额); 3.结账正确每项得1分。 1.明确《会计基础规范》中有关账簿登记的知识。 2.正确的进行错账更正。 3.能正确地进行对账和结账 试算平衡表的编制 1.内容完整 2.数字准确、借贷合计平衡 1.会计账户正确每个得1分; 2.数据正确每个1分。 掌握试算平衡表的编制方法。 会计报表 的编制 1.正确编制《利润表》 2.填写规范、准确、及时 报表数据正确,每处得1分。 掌握会计报表(主要是《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重庆市第二届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 财经类项目竞赛规程和要求 会计电算化项目竞赛规程 一、比赛目的 通过这次竞赛强化中等职业学校财经专业基本技能的培养,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检验中等职业学校财经专业的教学质量,体现中职学校以能力和素质培养为核心的目的。 二、比赛时间 共150分钟;打字部分30分钟,理论及实作120分钟。 三、参考教材 重庆出版社《会计电算化初级教材》2003年版 四、赛场设施 赛场贮备:电脑、安装打字测试软件、金算盘软件、试卷收发软件。 五、比赛内容、程序 (一)内容 1、打字速度测试 自定义输入法取15分钟内的打字平均速度作为成绩。 2、理论题测试 关于会计电算化及其边缘学科的理论考试。 3、账务处理部分 根据给出的资料进行账套初始化、凭证录入、审核、记账、结帐、编制报表。 (二)方式: 1、上机操作、独立完成 2、考试分两部分,先测试打字成绩,登记成绩后继续理论实作考试 八、评分细则 1、打字部分占20%; 2、理论题部分占50%,包含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3、账务处理部分占30%。 4、以总分确定最后成绩 5、若总分相同,则以时间短者胜出 九、比赛规则 (一)参赛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特制参赛证入场; (二)参赛学生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迟到15分钟则不得进入考场,开始考试30分钟后方能交卷; (三)遵守赛场纪律,只允许携带笔进入赛场; (四)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必须取得裁判员的同意才能离开; (五)参赛选手若有疑问应询问裁判员,选手之间不得互相询问,否则视为作弊处理; (六)时间结束,必须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如果提前结束竞赛,不得以任何理由续赛; (七)选手提交赛题答案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参赛选手在裁判员的记录册上签上姓名及结束时间进行确认; (八)选手在赛题中涉及签名时一律填写资料给定的相关责任人的名称;若选手在资料中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九)损坏赛场设施,污染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酌情扣5-20分,情节严重者按零分计算,取消参赛资格; (十)竞赛结束后,安静退出赛场。 重庆市第二届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 财经类项目竞赛规程和要求 点钞项目竞赛规程 一、比赛规则 1、比赛统一使用100圆点钞券; 2、比赛采取限时不限量的办法。点钞方法不限。限时5分钟。选手必须经过拆把、点数、扎把、记数四步完成每一把点钞; 3、选手必须按券把所标顺序号清点。 4、每把钞票均为百张左右(不超过5张),记数时百张钞票记“0”,超过百张记“+几”,不足百张记“-几”。零张数照实记录(不用捆扎)。只能用黑色或蓝色笔记数。 5、裁判发“开始”令前,选手不得接触钞票,只能将腰条整理到合适的位置,在裁判发出“停止”令后(倒计时5、4、3、2、1),没点完的钞票不得继续点,但没写的可以在裁判的监视下继续写。 6、比赛结束,已点和未点部分分开摆放。听从指令统一退场。 二、评判标准 点对一把记100分,零张按点对的实际张数一张记1分。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把不计成绩: 1、点数不准; 2、因扎把不紧或腰条断裂造成散把,已点但未扎把(最后一把除外) ; 3、旧腰条没有跟在钞里扎好。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把扣10分: 1、墩不齐,露头部分成梯形上下错开5毫米; 2、扎把不紧,面上一张轻轻一拉就能滑出。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成绩: 1、不按每把编号顺序清点(按未点部分腰条顺序号鉴定); 2、失手散把放弃不点; 3、记数不符合要求; 4、违令抢点操作或延长操作时间; 5、选手不点数,直接估计记数; 6、违反赛场纪律,不听从裁判或不服从统一指挥。 三、注意事项 1、验名:选手应带身份证、学生证进考场前交检录员验名。 2、裁判:比赛设置裁判长一名,负责宣布赛场纪律,发布比赛“开始”令、“最后5秒”、“停”令以及对一些赛事的仲裁等;裁判员若干名,负责比赛用钞的准备、比赛成绩的确认,真实登记验收成绩记录单并在记录单上签字。验收工作中,如发生异议,应由裁判员向裁判长示意解决,不准在场内外议论、喧哗。 3、比赛所需用具由主办方准备。包括点钞券、腰条、成绩记录单,点水缸等。 4、准备:选手入场后,按习惯摆放有关用具,在“成绩记录单”上填写编号、姓名等。选手不得动点钞券。 5、问题处理:比赛进行中,裁判员一律不给选手以任何解释和帮助。有问题举手示意,由裁判长处理。 重庆市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办公室 200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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