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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轻工行业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所试卷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5-27 09:41:34     

为加强我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卷管理,保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所称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卷管理是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为加强我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卷管理,保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卷管理是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卷的命题、制卷、保管、运送和交接等。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卷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保密的原则,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三、试卷管理和命题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职责;命题工作人员应签订《命题保密责任书》,不得参加任何与命题内容相关的考前辅导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个人命题身份。

四、试卷编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凡国家题库或省题库有试题资源的职业(工种),应使用题库资源,不得擅自编制试卷;

2.凡从国家题库或省题库提取的试卷,仅供同一时间、同一批次等级认定考试使用,不得多场(批)次使用;

3.试题编排格式、语言文字、标点符号均应规范、准确,难易程度要适当,并有区分度;

4.试卷清样由专人制作和专人校对,经确认无误后存放保险柜内。

五、试卷印刷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用卷数量大的试卷,可按规定程序报经领导批准同意后,委托具有保密印刷许可证的印刷厂承印;印制单位应按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印刷任务;

2.提交印刷的试卷清样或移动载体应办理严格的封装、交接手续,并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和印刷厂试卷印刷负责人共同启封。对交接前已启封的试卷,印刷厂有权提出质询并不予接收;

3.试卷印刷必须在安全保密的条件下进行,试卷装袋前必须由专人检查试卷印刷质量,做到字迹清楚,格式正确,杜绝误印、漏印现象;

4.试卷印刷结束后,必须彻底清理印刷现场,及时将版纸、废卷、样卷按保密要求集中统一销毁,防止试题泄密;

5.印制完毕的试卷(含答题卡)由专人(2人以上)按职业(工种)、等级、数量清点无误后入袋分装,以30份标准规格为上限,密封后加盖试卷专用密封章。

六、按照下列规定保管试卷:

1.在外印制的试卷必须由专人押送回校,并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人,在押送过程中做到防火、防盗、防湿,保障试卷安全;

2.按保密要求设置试卷存放保密室,试卷袋在加盖专用密封章后存放在保密室内;

3.保密室须加防盗门窗,实行双门、双人、双锁,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盗、防潮措施;

4.存卷期间应安排专门保卫人员昼夜值班看管,并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和详细的值班记录。

七、试卷的发放、回收和销毁:

1.应在考前1小时将试卷送达考点,由主考负责组织试卷的清点和分发工作;

2.监考人员应在考前5分钟在考场当众展示试卷袋密封状况,经确认完好后拆封试卷袋、分发试卷;

3.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试卷(含题本、答题卡或答题纸)全部回收,认真核对,检查无误后按规范要求入袋分装密封,签字确认;试卷、答题卡入袋封装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拆袋;

4.考点主考对回收的全部试卷(含题本、答题卡或答题纸)清点审核无误后,统一组织阅卷;

5.评阅完毕的试卷(含答题卡)应分门别类、有序存放在保密室,并由专人保管;

6.在考试成绩公布满一年后,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试卷进行销毁处理(上级规定需要继续保存的除外)。

八、试卷发生意外情况应按下列规定应急处理:

1.考前发生试卷被盗、丢失、损毁、私自拆启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试卷泄密等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保护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采取有效应对办法,保障考试正常进行;

2.因不可抗力造成试卷在开考前不能送达考点,押运人要立即控制现场,杜绝泄密现象发生并及时提出处理措施,妥善解决后续事宜;

3.试卷袋启封后,监考人员发现有试卷少装、缺页、错页或其他影响试卷使用情况的,应立即向主考、考评员、质量督导员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确保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九、因人为原因导致考生不能如期使用试卷开考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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