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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轻工行业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所证书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05-27 09:53:29     

为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等级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管理,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参照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证书购买及入库(一)证书库管员

为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等级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管理,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参照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证书购买及入库

(一)证书库管员根据证书预计使用情况和库存数量,提出证书购买计划,经认定机构领导审核同意后购买。

(二)证书到货后由库管员验收并登记入库。

二、证书出库

(一)加强对空白证书的管理,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实行保管与发放分开。

(二)评价机构制证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向库管员提出领证需求,详细登记发放情况,经制证工作人员签字并由库管员登记后按需求等级和数量发放空白证书,做到申请空白证书与实发证书相符。确保通过查询证书的流水码可判断证书的流向。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未经认定机构批准和库管人员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领取或发放空白证书,否则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证书保管

(一)空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设专人保管,负责对空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购买、发放与管理工作。

(二)建立空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出入库台帐及领证人员签收登记簿。

(三)库管人员定期盘库,做到帐物相符。并每季度填报证书结存报表。

四、证书印制

(一)制证工作由专人负责,其余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考务系统打印证书。

(二)每次职业技能认定评价后,由制证工作人员填写《制证申请表》,由认定机构领导审核批准后,制证工作人员依据《制证申请表》安排制证计划,申领空白证书,完成制证打印工作。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一律采用证书打印机打印,严禁手工填写、涂改。

(四)证书补办工作依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补办业务流程》执行。

(五)制证工作人员每月按期编制职业技能考核认定的合格人数及已出证、待出证人数统计工作月报表,并及时反馈给认定机构领导。

五、证书报损

(一)证书在保存及打印过程中发生损毁或作废的,需填写《证书损耗登记表》并由评价机构领导审核签字后,登记作废。

(二)对报损后的证书需集中处理,严禁擅自发放使用。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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