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轻工业学校于2020年6月9日随《重庆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发布考核招聘计划,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名。详见《重庆市轻工业学校2020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岁,即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由重庆市轻工业学校在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监督指导下,实施考核招聘工作。重庆市轻工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电话报名、传真报名和网上报名。应聘者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报名表(附件2)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还须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等材料到现场报名。
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市经济信息委所属事业单位本次考核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至2020年6月29日9:00--12:00,14:00—17:30。
报名地址:重庆市轻工业学校第一教学楼1401办公室 (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北路116号)。
根据防疫工作需要,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重庆市轻工业学校负责,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监督、指导。资格审查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