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春期学生资助工作增补的紧急通知
各专业科、12、13级班主任:
本期开学以来由于部分享受学生资助的学生因各种原因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已被取消受助资格,根据资助中心工作要求,现对我校2012级、2013级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免住宿补贴进行增补。特将本次资助工作增补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报截止时间:
2014年4月11日下午16:00之前。
二、关于增补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住宿费申报的具体条件和申报程序:
1、首先是确定具有政府部门认可的城镇低保户和建卡贫困户,须提供相关贫困资料,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2、其次是确定其他贫困类(孤儿、突然贫困、三峡移民、退役士兵),须提供相关贫困资料、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3、再次是确定家庭困难但无任何证明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由班主任和专业科共同确定)。
4、最后是确定表现优秀、品学兼优的学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由班主任和专业科共同确定)。
三、 增报材料:
1、请将学生的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贫困证明材料一并收齐。
2、关于《2014学年重庆市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申请表》为纸质材料,纸张A4,装订顺序按照申请表第一,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第二,贫困证明材料,第三,完善后于2014年4月11日16点前上交学保科。
3、班主任QQ群共享里面的《中职样表2》为电子档,完善后请以“班级为文件名+12级资助增补申请”于2014年4月11日16点前发送到15755137@ qq.com。
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住宿费的学生均需要填写《2013学年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申请表》(在学保科领取)
四、有下列之一者,不再享受国家资助。
1、学生月操行评定不及格,受到学校违纪处分。
2、生活奢侈、铺张浪费,贫困情况与实际申报不相符或出入较大。
3、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
五、凡有处分的学生,不论情况如何一律暂不考虑,等其转化以后在下学期予以考核补报。
六、未尽事宜由学校学保科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学 保 科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