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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轻工业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2-23 08:22:5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的宗旨是培养中等职业人才,促进工业发展,承担中专学历教育、技术人才培训以及技术服务,职能职责为:

1.开展教学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在校学生理论知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教学,教学督导,学籍管理,教材管理,图书资料管理,教育研究等工作。

2.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对在校学生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学生社团活动、学生资助、学生户口管理、学生档案管理等工作。

3.承担招生及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招生、学生择业指导、就业安置服务、就业信息反馈、校企合作等工作。

4.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主要包括在校生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委托培训、资质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5. 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学校消防、学校治安、校园巡查、学校餐饮服务、校园环境保洁、学生宿舍管理、设施建设及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6.承担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人事、财务、档案、宣传等运行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共设19个内设机构,具体名称为:党委(兼纪检、工会)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后勤科、内审办公室、学保科、团委、信息中心、教务科、招生办公室、校企合作办公室、社会培训办公室、项目与科研办公室、电子与信息系、机电与汽车系、艺术与建筑系、经贸与服务系、基础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85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82.6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60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95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4020.63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3211.5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去年增加3236.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较去年减少156万元,事业收入较去年增加103.8万元,其他收入较去年增加26.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853.2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2519.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52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3211.5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49.7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561.2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82.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82.65万元,比2023年增加32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0.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减少49.23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致教育教学等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4932万元,主要用于2#学生宿舍建设、校大门及附属区环境改造、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3286.03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持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比2023年减少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3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坚持简化礼仪、务实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保持零增长或逐年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2023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更新了两辆交通车油耗和维修费均有所下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非紧急公务一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保持零增长或逐年降低;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9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7.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98.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69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7.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98.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3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徐静 联系方式:023-8802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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