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务人员岗位要求
1.本校从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考务人员必须为本认定所工作人员或本校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
2.考务人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凭,为人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有较丰富的教学和培训工作经验。
3.考务人员须经过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所组织的考务培训合格方能参加考务工作。
二、考务人员工作职责
1.会同监考员负责考前的理论考场布置。
2.会同专业系负责考前的技能考场布置。
3.在考前检查考场设施完好情况,会同专业系教师检查考试设备运行情况,督促专业教师对考试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保障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正常进行。
4.在考前检查考场安全情况,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备,检查防疫物资是否准备完备。
5.负责妥善保管试卷,在考前规定时间内将试卷交付监考人员,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
6.负责联系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的情况准备午餐和晚餐,保障考试的顺利进行。
7.负责考场秩序的组织和维持。会同监考员负责考生引导,组织待考考生在待考区候考,在考试过程中维持考试现场的秩序。
8.所有考试流程完成后,监督督导员、考评员和监考员在相关表格上签字,检视相关考试资料是否完备。
9.考试结束后,负责保管所有考试资料,并在该批次考试程序全部完成后归类存档。